3)第十八章:民生民忧(4)_江山志远:杨志远飙升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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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杨志远感慨,冤案的发生,必定与命案必破、急功近利的指导思想;草率了事、敷衍塞责的工作作风;刑讯逼供、屈打成招的审讯方法;自以为是、不学无术的证明标准;集体研究、互相配合的办案流程;无视申诉、官无悔判的机关作风等诸如此类的因素有关,必须举一反三,引以为戒。人命关天啊,彪子。

  杨志远看着窗外的飘雪,说:“彪子,元有窦娥,今有章树海,如果不是省高院刀下留人,章树海岂不成了现代版的窦娥,这是一种司法制度的腐败,它比直接腐败更让人心寒,试想,如果只看重口供,不重视物证,连屈打成招的口供都可以成为定罪的证据,让一个无罪之人无端入狱,那法律的公信力何在?岂不人人坐在家里都会遭到无妄之灾,人人感到自危,试问这个社会这个政府又有什么可信赖的?现在因为你是局长,我是市长,他是法官,不会遭遇妄加之罪这种的事情,但我们的子子孙孙,难道祖祖辈辈都是世袭局长、市长、法官?就不会因为偶然而变成疑犯?我认为在办案这种事情上,再也不能只讲人制,不**制,什么事情都得用事实证据说话,要讲究疑罪从无,只是怀疑而无事实证据,那就不能定罪。也许会有一二个罪犯因此而逃脱法律的制裁,但相对于整个社会的进程,它必定是利大于弊的。”

  吴彪起身,朝杨志远敬了一个礼,什么都没说,转身走了出去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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