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12章 时间飞逝,买手枪_重回1983:从赶山打猎开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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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次,再交给你来做!”

  然后用水把肉块泡上,淘洗几遍,把所有的血沫还有表面腌制的盐清洗干净。

  “建升?这老虎崽子肉怎么做?你说,我来做吧!”

  “火可以小一点了,接下来慢慢的炖熟就可以吃了!”

  把两个小奶团带城小泥娃,虽然白若曦不追究了,但是他怎么也得在媳妇面前表现一番。

  看着锅热了,陆建升挖了一勺子猪油放进锅里。

  辣椒和黄酒,把猞猁肉的腥气压了下去,留下的只有肉香。

  猞猁肉有点像黑鱼肉,都是蒜瓣肉,但是又比黑鱼肉更加紧致,有嚼头。

  “爸爸,这肉真好吃。”

  西西吃的很香,不时呼哈着小奶嘴。

  “你什么不觉得好吃啊!”

  陆建升笑了笑,其实大多数野味也就是尝个新鲜,吃多了也就那样。

  “喜欢吃,就多吃点!”

  吃完饭,白若曦收拾碗筷。

  该给狗崽子们喂食了,于是陆建升到厨房给大宝和老黑它们做狗粮。

  …………

  时间飞逝,一晃就快到了四月中旬。

  这阵子,

  刚开始陆建升带着陆二牛和柳胜利每隔四五天就去野猪岭打野猪,但是在四月初的时候,意外还是来了。

  柳胜利一不一心,被一头从草丛中的黄毛子撞了一下,

  好在是黄毛子,伤的不算重,休息十天半个月估计就好了,不过这要是遇到一头成年公野猪,只怕小命都保不住了,到时候他还真不好向兴田叔交代。

  由于柳胜利受伤,没在去野猪岭,陆建升也清闲了许多。

  要么是在狩猎木屋附近打一打松鼠野猪野兔,要么是在家陪媳妇孩子。

  毕竟生活才是最重要的,打猎只是生活的一部分,虽然每次去野猪岭都是满载而归,

  但是进山越远,也伴随这风险越高,而且在陆建升眼里陪媳妇孩子更重要。

  不过经过这些天的打猎,

  陆建升手头上也存了七八百块钱。

  陆二牛和柳胜利,

  陆建升也没亏待他们,每人手上也都有六七十块,在这个年代很多人一年都赚不上这么多钱,两人也非常知足。

  现在陆建升手里有闲钱了,他顿时想起了之前收购站门口遇到的枪販子。

  准确的来说是惦记起那把“花口撸子”。

  这天,县城内。

  他带着陆二牛来到县城,

  既然打算买枪,和枪販子打交道,自然要小心为上,他肯定不会冒险一个人去,于是他把陆二牛也一同给喊上来。

  这阵子,

  陆建升并没有在收购站碰到过那个卖枪男人。

  不过,一经打听。

  陆建升还是轻松的找到了男人的去处。

  原来是他已经换了一个地方,

  等陆建升赶这驴车,到的时候,只见一个壮硕的男人正在蹲在一颗树下,抽着廉价香烟。

  “兄弟,又见面了,花撸口子还在吗?”

  吴明抽着烟,这阵子一把枪都没卖出去,他正犯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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