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321 发怒_迫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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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了,我那时候还不喜欢你,可见我们是真的不来电、不合适。强扭的瓜不甜,勉强是没有幸福的。我现在已经相信你是我的男朋友了,但听了乔姐讲我们之前的事情,我仔细想了想,就算是我们之前在一起过,那也不是爱情,而是时间长了,我被你感动了吧?所以我接受了你,成了你的女朋友,与你成为情侣。如果我没有失忆的话,以后还可能和你结婚,和你厮守到老,觉得这样和你生活一辈子也不错。毕竟我不讨厌你,你也是爱我的。现实中很多的婚姻,其实也都是凑合在一起的,大家都不是对彼此爱的多深,而是到了必须结婚的年纪,找一个差不多的就结了吧。人长大了,就不像是年轻时那么追求爱情了,觉得爱情都是影视作品、浪漫里面营造出来的东西,是镜花水月,不真实。然而,我不知道我之前是怎么想的,至少我现在,我还是一个憧憬爱情的女孩。你可以说我单纯,也可以说我傻。我是这么认为的,感动不能等同于感情,感情也不一定是爱情。或许我的这次失忆,也是一个好契机,可以结束我们两个人之间这纠缠不清的事情吧?因为我从前没有那么爱你,失忆后,更是对你一点印象都没有了。如果我要是那么爱你的话,我为什么对你一点特别的记忆都没有了呢?所以……所以我们以后还是当朋友吧。我觉得这才是对你负责,也是对我负责。我不想和一个我不爱的人在一起,那样对你不公平,也对我不公平。这么看,其实我现在失忆了也是好事。这样,我们不是断的更清楚了么?大家都可以少了很多的痛苦和纠结。”

  说到这里,估计是怕严闯听了难堪。

  陈丹又补充了一句。

  “当然,要是以后我们当朋友觉得大家有感觉了,也可以再恋爱的。”

  我听出了陈丹的意思。

  前面说的是真心。

  后面说的只是为了照顾严闯的情绪。

  是客气。

  是一种礼貌。

  她虽然相信了自己和严闯曾经是男女朋友的关系。

  也想找回自己的身份。

  也想快点看到自己的亲人。

  但对失忆之前和严闯的男女之情,却是一种逃避的态度。

  她不想与严闯走的太近。

  理由我可以理解。

  因为亲情与爱情是不一样的。

  亲人与爱人也是不一样的。

  亲情是依靠血缘联系的。

  所以哪怕失忆了,哪怕不记得了。

  但妈妈还是你的妈妈,爸爸还是你的爸爸。

  亲人还是你的亲人。

  相见了,不会觉得尴尬,不会觉得不自在。

  就像是离家多年的孩子,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。

  哪怕开始有些生疏,但时间长了,总会适应的。

  但爱人就不一样了。

  因为维系爱人的是爱情。

  是对彼此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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