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144、林致的信_今安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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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亲爱的言桑先生,

  请允许我冒昧的,也是最后一次以这样的称谓开头给你写信。

  兴许你不会相信,但我想要告诉你,我对你的喜爱,比你所能想象得到的要多得多,更要久上许多年;甚至长过你我相识的年岁,长过我诞生于世至今的时间……与你相识的第一天,那年我也是十一岁。

  我仍旧懵懂,不知爱情是何物。偶然翻开一本记载着你与一位女子爱情纠葛的回忆录,扉页第一句话写道:“……你大约十五岁那年回到北平。半年以后的二月,斯伯父收到好友林俞来信,邀他携带你前往绍兴老宅去见见林家两个女儿。你明白斯伯父的意思。你还年轻,受了许多国外教育,虽一早便知自己在祖国有这么一位新娘,却从未,也不急于恋爱。你与一行人等候在林宅书房之中,仍有一些满不在乎,心不在焉想要礼貌客气的应付。这时门开了,一个紫袄长袴、略带稚气的小姑娘走进门来。她梳一条小辫,双眸清亮……”

  从此,你与她开始一段纠葛半世的爱恨故事。四年相隔万里鸿雁传书,四年携手同游,横跨欧亚大陆十余国家,三十余城市……她身边追求者无数,却从未正眼看过任何人;你这样耀眼,甚至有人愿为你去死,你亦从未动过半分心思;你爱她甚至她的偶而虚荣任性,她知你深情纯粹,绝不因你与国内文坛风气格格不入而弃你于不顾,即便因此与你一同颠沛海外亦无怨无悔;正因你们是这样一对般配璧人,所以那百封情书才会令无数人心向往之吧?

  我想那十二年一定是你最快乐的十二年,直至民国二十二年,你在中法大学任教期间,在参加反法西斯示威而被开除,终失去了你唯一经济来源。她与你唯一年仅四岁的儿子,在逃离法国寻求庇护途中,因长期营养不良与颠沛失所而夭折……如果贫贱到连性命与骨肉都难保,那还追逐什么诗歌与梦想?从那一天起,她不再理解你,你们的共同理想渐渐只是你一人的理想,她在你的狼狈上添油加醋的指责,指责你是个虚假的“伪绅士”,就连你毕生追求的美学也被她视为糟粕。

  你可以不被全世界理解,唯独她不行,只因你早已将她视作全部。可是你的妻子却不再爱你,不再理解你;她当着你的面拿你与她往日追求者的风光作比,甚至寻到曾奚落过你的数名文人作证,逼你在离婚协议上签字。那时你已三十一岁,当着她与众人之面从怀中掏出一只金锁,温柔又羞涩的笑着说:“你们知道吗?这只金锁,是当年订下婚约时,我母亲交到林太太手中的。”说罢,立刻又哭得像个小孩子……

  你与她的婚姻名存实亡。她终于没有与你离婚,却终于离你而去——带着你们唯一的小女儿,投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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