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险恶。诚蒙白少侠不弃,那我就敬不如从命。”
他都已经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,我不答应也不成。我提醒自己千万不可心急,凡事都要慢慢来,先挣到钱,招兵买马的事只能以後再想法子去做。
“桃花姑娘太见外,你不要前一个‘白少侠,後一个白少侠的唤我,以後就叫我为白大哥就好。”白逸研勾唇道,相处一年多来,她从来没有问过他的名字。一直都是以‘白少侠’称呼他的。不过这也不奇怪,以她的聪明怎麽会看不出当初他的用心?
只是她比一般的聪明人更加聪明了,她聪明得懂得装傻,从来不去点破发现的事情。好耐性,太聪明。
“嗯,白大哥。”只是称呼而已,我从来不会去在乎。他要我怎麽唤,我就怎麽唤。这不是没有个性,只是能屈能伸,“那我们什麽时候动身去离都?”
“桃花妹妹说要什麽时候去?”他的那双黑瞳一瞬不瞬地盯著我看。
我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,一句‘桃花妹妹’让我浑身起了鸡皮疙瘩。“白大哥,择日不如撞日,不如明日我们准备一下,後天就启程去离都罢。”我敛眼,藏住眼中的波涛汹涌。
拥有自己的势力可不是一两天就能做成的,我必须抓紧时间。
“嗯,就按桃花妹妹说的办。”他柔声应道。浅笑浮在唇边,璨若娇阳,夺人心魄。
我蠕动了几下嘴唇,很想喝叱他:‘能不能不要叫我桃花妹妹!’但是终究还是忍了下来。因为以他的恶趣味而言,我越不喜欢的,他反而会做得越欢。
忍吧,忍吧。反正就只是个称呼而已。
舟车劳顿了一个月,我们终於来到了离都。
这里的繁华不比京都差多少。人来人往的络绎不绝,在狭窄的路段处还人山人海的走不过去。
话说要生意要选择店面的位置很重要。
在客栈里住了三天,在不断的考查奔走中,我终於寻到了一处合适的地点。其实以他的势力不需要我亲自找就会以有很好路段的店铺。但是他却故意不用,冷眼淡看我东奔西跑的忙碌著。
我冷笑,其实我也不需要那些路段。
“你说的就是这个地方?”他抬头望了望我寻到的这一处房子──发亮的膝黑大门,高吊著的两个大红灯笼。
“是。”我笑著点了点头,门前,棕榈叶色葱茏,小河蜿蜒流潺──对此处清雅的环境,我很满意。
“这里是城西,不如城南热闹。”他淡淡说道。
“城南太热闹了,人挤人的,连人走过都会被堵住,更何况是来往的马车和轿子?”
“你此翻是打算只做有钱人的生意麽?”白逸研挑眉问道。
“穷人家只要衣裳不是破到不能再穿了,就不会奢侈的再买衣裳。只有富贵人家才能有著闲钱多做衣裳。而且离京本来就是多富人,我们不做他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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